2016年04月22日 星期五

岩矿分析开放实验室管理指南

来源:地调局西安地调中心 发布时间:2025-01-10

  本指南是在《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基础上,制订的适应岩矿分析实验室特色的行动指南。所有进入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岩矿分析开放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参观、学习和测试的人员,都应服从本指南的规定。

  本实验室实行双向开放原则,鼓励科研人员参与样品制备和实验测试等工作,也支持实验测试人员参与样品的野外采集和测试数据的分析。以下重点就科研人员进入实验室学习和测试的过程,对科研人员和实验测试人员进行规定。

  1.参与开放的实验室包括:X射线衍射分析实验室、拉曼光谱分析实验室、冷热台显微测温实验室、电子探针分析实验室和扫描电镜分析实验室。样品制备室仅供观摩。

  2.实验室开放方式分为定时开放和预约开放两种:

  1)定时开放。实验室每半年举行一次对外开放活动,欢迎科研人员走进实验室,观摩、学习感兴趣的仪器设备和实验流程。具体时间将在网站通知,敬请留意!

  2)预约开放。在维持实验室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科研人员需要了解相关实验测试设备的工作流程或利用相关实验测试设备进行样品测试,可通过预约方式与实验室沟通,实验室将尽快提供相关开放服务。为维持实验室正常工作秩序,科研人员须至少提前两周向实验室提出申请,经实验室相关仪器负责人同意、测试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3.科研人员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充分掌握与实验有关的知识,包括样品制备方法,仪器工作原理,仪器操作规程,数据处理软件的使用方法等等,准备好实验样品,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4.实验室各仪器负责人要做好规划,合理安排开放时间,充分准备实验所需材料,保障最优化的实验测试条件。在实验研究过程中,除了指导科研人员进行实验测试外,还要做好安全监控和开放情况记录。

  5.科研人员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听从仪器负责人的指导,严禁违规操作,避免对仪器造成重大损毁。在实验过程中损坏仪器设备的,按以下规定处理:1)造成轻微损伤的,口头警告;2)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照价赔偿,并通知测试中心领导及其工作单位;3)造成严重损失的,上报西安地调中心领导,由其工作单位参与协商处理,该人员将不再被获准进入本实验室。

  6.科研人员在完成实验项目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支付相关测试费用;公开发表实验数据的,应在论文中注明此测试结果由我实验室完成。违者将不再被获准进入本实验室。

  7. 实验室应及时总结开放成果,加强与各界科研人员的交流,并做好成果收集等工作。在每年开放实验结束后,将开放情况进行整理、上报。

  8. 未尽事宜,参照《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执行。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心有权进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