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旨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法律,共5章40条,包括总则、职责任务、实施措施、支持保障、附则。2023年11月9日,南稍门第一退休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学习中,支部副书记陈建农原文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他结合西安地调中心地质专业领域从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方面帮助党员准确把握学习内容的精髓要义。党员们积极开展“三言两语”谈感悟、讲认识,活动有声有色、学习氛围浓厚。大家一致认为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对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全面提升党员对爱国主义教育的认知,对进一步激发退休党员的爱国主义情怀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现场
最后,支部书记张瑞林号召党员们一定要紧跟形势,时刻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要求老党员做勇于同敌对势力作斗争,做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先锋模范,要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要在自己学习、践行的基础上教育好、引导好子女树立爱国主义精神。
党员大会还学习了《人民日报》刊发的“思想之旗领航向”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