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2日 星期五

第七十九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

来源:地调局西安地调中心 发布时间:2021-11-10

百年荣耀,不忘初心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100年初心不变,100年砥砺前行,100年里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华民族奋勇向前,书写了波澜壮阔的历史长卷,镌刻着奋斗的辉煌,指引着未来的方向。

  在百年伟大历程中,有很多值得纪念的、曾经影响着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发展进程的重大事件。为了回顾这些事件,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党委开设《党史大事记·百年百事》专栏,选取中国共产党100年历程中的100件大事,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第七十九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在2004年提出的一种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指的是一种和睦、融洽并且各阶层齐心协力的社会状态。2004919日,中国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正式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随后,在中国,“和谐社会”便常作为这一概念的缩略语。

  2005年以来,中国官方提出将“和谐社会”作为执政的战略任务,“和谐”的理念要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价值取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


  民主法治,就是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

  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以上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既包括社会关系的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这六个方面的内容十分丰富,既是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和总体特征,也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任务的提出,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模式更加清晰。这是我们党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取得的又一个新的认识成果。

素材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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