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2日 星期五

《2013中国国土资源公报》解读之二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李倩 发布时间:2018-04-22

  发展是硬道理,节约是大战略。《2013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这一年,国土资源部将节约集约作为国土资源工作的核心和主线,从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和更深层次推进节约集约,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效推动了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高举节约集约旗帜:“保障科学的发展,抑制粗放的发展”

  2013年,党中央、国务院把节约集约用地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从低效土地再开发到地上地下空间充分利用,从基础设施不搞贪大求洋到工业园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从切实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两多两少”问题到杜绝工业用地零地价甚至负地价,详尽阐述了城镇建设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问题,明确提出要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李克强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在城乡建设上要节约集约用地,尽量少占或不占良田。

  公报显示,随着2013年国土资源部明确将“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土资源工作在大局中的定位,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与保障科学发展的关系更加明朗。

  “现阶段,保障发展是核心任务。但是,我们保障的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如果对那些违背发展规律、盲目粗放的发展也一概保障,我们就会犯不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

  2013年,国土资源部旗帜鲜明地提出,把节约集约作为保障发展的核心和主线,通过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有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科学发展坚决予以保障;对粗放式的盲目发展,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抑制和纠正;切实做到城市用地节约集约,工业发展集约高效,现代农业集约经营,矿产开发集约有序。

  注重顶层制度设计:向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推进节约集约

  2013年,国土资源部更加注重顶层制度设计,通过建立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制度机制、标准体系,着力从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和更深层次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证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顶层制度首先体现在规划层面。2013年,《全国国土规划纲要》上报国务院,《纲要》紧紧围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提出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区域、城乡、陆海统筹发展等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明确了未来20年我国国土空间开发的总体方针、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

  与此同时,旨在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试点在内蒙古、辽宁等10个省(区、市)拉开帷幕。

  《关于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的指导意见》严格界定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在有利于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综合效益的前提下,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功能提升、人居环境改善等部署,确定试点范围,坚决防止盲目大拆大建,造成新的浪费。《意见》提出制定有效措施,激励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土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在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评选中,101个县(市)、10个地级市获得殊荣。比首届评选更臻科学,本届评选中,通过修订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研究起草模范县(市)管理办法,规范,引领各地将耕地保护、资源消耗等指标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将其作为班子调整、干部奖励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示范的力量在不断辐射。2013年,全面启动浙江节约集约示范省建设,继续推动广东、安徽合肥、长沙黎托等节约集约示范省、市、区建设;完成了30个重点城市的行政辖区和中心城区建成区两个层次的城市节约集约用地调查评价和潜力测算,总结推广不同产业、行业60多个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建立并完善了以“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管理绩效”为核心的15项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形成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和数据库标准,部署在原平等20个小城市开展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2013年,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与综合利用一系列制度密集亮相,包括:制定铁、铜、铅、锌、稀土、萤石、钾盐7个矿种开发“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最低指标要求。会同财政部修订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工作管理办法》,完成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中期评估。组织修编《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等。

  首次将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三率”情况纳入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并实行网上报备,动态掌握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情况。全国油气、煤炭、铁等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评价的外业调查、实地核查、数据可信度评估等工作全面完成。

  告别满目疮痍,2013年,越来越多的矿山重新披上绿装。国土资源部确定239家矿山为第三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启动第四批试点申报遴选工作,开展了分行业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研究,初步形成煤炭、石油、有色、冶金、化工矿产和建材非金属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一系列组合政策的出台,有力地促进了产能过剩的化解。2013年11月,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积极做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相关工作的通知》,出台7项组合措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包括加强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统筹管控,严把新增产能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闸门,开展违规项目用地清理,取消损害公平竞争的国土资源优惠政策,促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和企业兼并重组,建立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力度等。

  节约集约升级之道: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行动计划启动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发布后,面对社会关注的新型城镇化是否可能引起新一轮的“圈地运动”,如何扭转“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等过往城镇化中一系列土地粗放低效利用问题,国土资源部明确表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土资源部将采取有效措施,既保障城镇化合理用地,又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权益。

  2014年全国国土资源会议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行动计划拉开帷幕。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强化土地规划管控,改进土地计划管理,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扩张,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统筹。稳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强化工业园区用地内涵挖潜,因地制宜盘活农村建设用地,继续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推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

  二是优化结构,提高效率。既切实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又通过建设要素市场、完善价格政策、健全有偿使用制度和出让制度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加重视用经济手段倒逼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大力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市场配置,完善出让制度,严控协议出让,全面推进油气探矿权竞争性出让,加快构建“部控省批”的矿业权审批制度。

  三是综合利用,健全标准。统筹城乡土地利用,鼓励地上地下立体开发,探索基础设施综合利用。加快储量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开发制度,继续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绿色矿山示范区建设。推进海岸带综合整治。严格土地准入条件,健全土地使用标准,完善矿产资源评价与开发利用标准,积极推进以“三率”为核心的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体系建设。

  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国土资源部门如何走活节约集约这步棋?在实践的基础上,国土资源部更加明晰了举措,要按照中央提出的“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的要求,创新土地管理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稳步推进城镇村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完善各类建设用地标准,建立存量建设用地退出激励机制。规范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平台,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镇化转型发展,着力提升城镇土地对人口、产业的集聚吸纳能力,提高城镇化的发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