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线路野外检查工作结束
8月12日,西安地调中心2008年度野外检查第一条线路—鄂尔多斯线路检查组成员完成了对“鄂尔多斯盆地内蒙古能源基地地下水勘查”、“榆神工业区供水工程水文地质勘查”、“内蒙古阿不亥勘查区煤炭普查”三个项目为期一周的质量检查。
本次检查由中心副主任樊钧带队,检查内容包括项目野外工作质量、安全生产、预算执行、管理体系运行和组织建设等情况。中心副主任樊钧、副总工程师侯光才、杨六岗等各位专家针对野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给予了指导和帮助,并对下半年将进行的野外工作安排给予了技术指导。
下半年我中心野外工作任务非常繁重。检查组专家要求各项目组必须在安全工作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保质保量地完成野外工作任务。 (办公室 王俊英供稿)
宁夏地勘局客人造访西安地调中心
8月25日,宁夏区地勘局局长徐占海一行造访西安地调中心。就目前宁夏地质工作开展情况和2009年即将开展的项目情况与西安地调中心主任李向、副主任樊钧、李文渊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沟通。
(办公室 郝晓红供稿)
中央地勘基金西北项目监理部揭牌
8月27日上午,中央地质勘查基金西北项目监理部成立揭牌仪式暨监理工作研讨会在陕西西安举行,标志着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监理制度正式开始实施。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党组成员汪民揭牌并讲话。汪民指出,开展监理工作是保证地勘基金项目质量、提高国家投资效益的需要,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要求,牢牢把握地质勘查基金的定位,着力引导和拉动商业性矿产勘查。要严格规范项目管理,严格项目施工过程监理和项目成果检查验收,确保地勘基金项目质量。
汪民指出,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是国家加强矿产勘查市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地勘基金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必须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权益处置等方面创新管理方式。项目监理是全面加强地勘基金项目管理的重要探索。通过项目监理,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实行项目合同制度管理,有效保障各方权利和义务,确保中央地勘基金实现滚动发展、良性循环。
汪民要求,要着力探索推进地勘基金项目监理工作,在充分尊重地质工作特点和监理要求基础上,紧紧扭住监理服务和服从于质量管理的基本定位,构建地质勘查各方之间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项目管理体制,增强项目实施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和成果的保障力度。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地勘单位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关注和重视基金项目监理工作。六大区地调中心要按照“规范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合同,对中央地勘基金中心负责,为勘查单位服务。基金管理中心要深入探索并组织实施好监理工作,不能单纯“委托了之”,要探索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项目监理运行模式,共同构建保障和促进基金管理规范、高效运行的新机制。
揭牌仪式上,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与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调中心交换了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委托监理合同,并为首批监理工程师颁发聘书。西北项目监理部将按照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要求,分批次下达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和内蒙古自治区的部分地区的中央地勘基金项目清单并实施监理。
按照中央地勘基金监理机构组建方案,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等其他五大区也将陆续设立项目监理部,由中国地质调查局六大区地调中心组建。目前,六大区监理机构首批共聘任监理工程师68名,代表中央地质勘查管理中心对基金项目的工作进展、施工质量、经费使用和勘查成果实施全程监督管理,对项目实施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资金使用问题随时予以纠正,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主任程利伟介绍,过去我国地质勘查质量管理主要通过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完成,基于第三方监理外部控制的监理工作尚不完善,与国外成熟的市场相比,既没有地勘专业的监理机构,也没有现成的监理经验可循。基金项目监理制度主要是模拟第三方监理,采取合同委托、法人负责的机制,委托中国地调局六大区地调中心承担监理工作。
中国工程院院士汤中立、中国科学院院士张国伟,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有关方面负责人,中国地质调查局六大区地质调查中心、西北五省和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和地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揭牌仪式。
(刘振国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