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鄂尔多斯盆地地跨陕、甘、宁、蒙、晋5省(区),总面积28万平方千米。盆地内煤炭保有储量占全国总储量的38.8%,天然气探明地质储量占全国总储量的50%,钠盐矿保有储量占全国总储量的70%,原油探明地质储量占全国总储量的4.4%。1998月7月,原国家计委正式批准其为国家级能源基地。2006年在《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中又将鄂尔多斯盆地列为重点加强勘查的含油气盆地和煤炭基地。鄂尔多斯盆地地处我国干旱-半干旱地区,区内干旱少雨,生态环境脆弱,地表水资源短缺,时空分布不均。缺水已成为制约资源开发、能源基地建设的重要“瓶颈”。
为查明鄂尔多斯盆地地下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潜力,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促进区内资源优势尽快转变为经济优势,加快国家能源基地建设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国土资源部于1999年在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启动时,将《鄂尔多斯盆地地下水勘查》列为首批重大项目。
8年来,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17个专业调查队伍与科研院所500多名技术人员联合攻关,充分运用现代探测技术,通过系统地质调查与综合研究,查明了全盆地区域地下水资源总量、开采利用现状和开发潜力。在地下水资源相对富集的18个地区,具备建立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的地段达161个。获得了海量第一手最新基础数据,取得了一系列重大地质科研成果,可为国家能源基地规划与建设、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地质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