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30日20时46分(北京时间),在新疆和静县发生5.3级地震,新源县、库车县、乌苏市、博乐市等地均有震感。地震发生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派出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在灾区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4天工作,行程3000多公里,分组调查了38个震害调查点,完成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工作。9月5日,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灾害损失评定委员会的评审。
一、地震灾害损失
(一)人员伤亡
本次地震未造成人员伤亡。由于房屋毁坏和较大程度的破坏造成失去住所220户,880人。
(二)受灾人数
灾区总受灾户数2587户,总受灾人口约10358人。
(三)直接经济损失
此次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3644.18 万元。
1、房屋建筑
此次灾区的房屋建筑结构类型主要分为土木结构、砖木结构和砖混结构。灾区内各类居民住房屋和公用房的破坏总面积为138784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为233.47万元。
2、教育系统
教育系统房屋破坏总面积为5717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为180.05万元。
3、卫生系统
卫生系统房屋破坏总面积为502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为10.66万元。
4、交通系统
一座公路桥和多处山区牧道遭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为460万元。
5、棚圈
棚圈局部破坏甚至倒塌440座,直接经济损失660万元。
二、地震烈度分布
(一)烈度分布图

(二)说明
1、地震宏观震中位于和静县巴音郭楞乡哈拉撒拉村附近(北纬42°43′、东经83°56′),与微观震中(北纬42°42′,东经83°54′)大体一致。
2、极震区烈度为Ⅵ度(震中附近有个别Ⅶ度点)。
3、Ⅵ度面积3640平方公里,呈北东东向展布,长轴约86公里,短轴约54公里。西自巴音郭楞乡伊克赛乌苏村一带,东至巴音乌鲁乡赛热木村,北自巴音布鲁克区政府驻地,南到霍拉山北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