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质灾害灾情
(1)1-5月总体灾情
2008年1-5月,全国除北京、天津、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海南、西藏和宁夏外,其余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发生了地质灾害,共发生14196起,其中滑坡6158起、崩塌5145起、泥石流399起、地面塌陷405起、地裂缝2038起、地面沉降51起。共造成287人死亡、7人失踪、5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7.7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都有较大程度增加,分别增加了17.5倍、1.5倍和64.7倍(表1)。
2008年1-5月全国共成功避让地质灾害50起,安全转移人员8117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6133.1万元。
表1 2008年1-5月与去年同期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表

(2)5月灾情
2008年5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10888起,其中滑坡3962起、崩塌4234起、泥石流386起、地面塌陷245起、地裂缝2016起、地面沉降45起(图1)。共造成234人死亡、6人失踪、52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2.5亿元。

图1 2008年5月地质灾害类型构成
较去年同期相比,2008年5月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和失踪人数以及直接经济损失都有较大程度增加,分别增加了29.8倍、3.6倍和199.0倍(表2)。与多年同期相比,2008年5月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和失踪人数以及直接经济损失都为历年最多(表3)。
表2 2008年5月与去年同期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

2.重大地质灾害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条对地质灾害灾情分级的规定,2008年5月,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含)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有109起,死亡和失踪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以下的大型地质灾害有84起,其中,因地质灾害死亡和失踪10人(含)以上的事件有2起。
3.地质灾害的分布和成因
2008年5月,地质灾害发生数量相对较多,主要分布在西南的四川和西北的甘肃、陕西等省份,灾害规模主要以小型地质灾害为主,共8518起,占地质灾害总数的78%。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也相对较多,共有785起,占地质灾害总数的7.2%(图3)。

图3 2008年5月全国地质灾害分布图
“5.12”四川汶川大地震是引发本月地质灾害多发的主要原因。西部地区,新构造活动强烈,断裂带发育,地形切割严重,山高谷深,岩体破碎,风化强烈,山体斜坡上的松散堆积物丰富,受地震震动影响引发了大量的滑坡、崩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同时由于地震造成山体岩土体松动,受降雨影响也引发许多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2008年5月,四川、甘肃和陕西三省发生的地质灾害共10565起,占全国地质灾害总数的97%,而这些地质灾害绝大多数是由地震引发的(表4)。
局地暴雨和持续强降雨等自然条件也是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5月份,广西共有54起地质灾害是降雨等自然因素诱发的,占广西地质灾害总数的98%,共造成19人死亡、19人受伤。
不合理的人类工程活动,如削坡建房、铁路和公路施工中人为削坡、采矿、水库蓄水、抽取地下水等,也是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重要原因之一。5月份共有32起地质灾害是人为因素引发的。
4.地质灾害成功避让情况
2008年5月全国共成功避让地质灾害23起,安全转移人员3071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3047.8万元(表5)。
成功避让实例:
5月29日,广西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中心对贺州市的昭平县、八步区等发出了地质灾害4级预警预报。当地收到地质灾害预报信息后,立刻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三级响应。贺州市主管地质灾害的领导率领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负责人深入昭平县走马乡一带指挥防灾避险工作,县(区)、乡(镇)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干部和地质灾害应急分队的技术人员共123人,提前进入昭平县和八步等区的村屯,将居住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122户660名群众(昭平县88户511人、八步区34户149人)实施紧急撤离。在这次降雨过程中,上述两地共发生滑坡、崩塌地质灾害20起,毁坏房屋54间(昭平县20户46间,八步区13户8间),直接经济损失82.5万元,由于避让及时,共避免了33户163人的伤亡,成为广西今年首批成功避让地质灾害的实例。
注:数据依据2008年1-5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灾害月报和速报,所涉及数据均未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5月份地质灾害分布在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从发生数量看,四川省、甘肃省最严重,其次是陕西省。四川省共发生地质灾害5563起,甘肃省发生地质灾害4700起,陕西省发生地质灾害302起;造成的死亡和失踪人数主要分布在四川、甘肃和广西等省(自治区)。四川省因灾死亡72人、失踪6人(汶川地震诱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未计入本次统计),甘肃省因灾死亡123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因灾死亡19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川省最为严重,其次是甘肃省和陕西省。四川省直接经济损失122.3亿元,甘肃省直接经济损失27.4亿元,陕西省直接经济损失2.4亿元(图2)。

图2 2008年5月地质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布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