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质灾害灾情
2008年1-3月,除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海南、西藏和宁夏外,其余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发生了地质灾害,共发生3106起,其中滑坡2094起、崩塌858起、泥石流5起、地面塌陷129起、地裂缝18起、地面沉降2起(图1)。这些灾害主要分布在湖南、广西、安徽等省(自治区),共造成32人死亡、1人失踪、3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都大大增加,分别增加了15倍和16倍;但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却有一定的减少,减少了11%(表1)。

图1 2008年1-3月地质灾害类型构成
表1 2008年1-3月与去年同期突发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表

1-3月,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较严重的省份为四川、陕西和贵州。四川死亡9人、失踪1人,陕西死亡6人,贵州死亡5人(图2)。
1-3月,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省份为湖南、安徽和湖北。湖南直接经济损失43403.5万元,安徽直接经济损失2217.6万元,湖北直接经济损失1465.5万元。

2.重大地质灾害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条对地质灾害灾情分级的规定,2008年1-3月,特大型地质灾害没有发生,大型地质灾害发生1起(表2)。
表2 2008年1-3月全国重大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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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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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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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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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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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情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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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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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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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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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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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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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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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
2时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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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威州镇茅岭村磨子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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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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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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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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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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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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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
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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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质灾害的分布和成因
2008年1-3月,地质灾害点主要分布在我国中南地区的湖南、广西、湖北以及东南地区的安徽、江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图3)。直接引发地质灾害的自然因素主要有冰雪冻融、降雨等。全国共有96%的地质灾害是由自然因素引发的。人为因素主要有削坡建房、铁路和公路施工中人为削坡、采矿、水库蓄水等。全国共有4%的地质灾害是由人为因素引发的。今年1-3月份南方大部分地区降雪、降雨严重,在湖南、广西、安徽、湖北、江西、贵州、云南、广东等地由冰雪融化、降雨诱发地质灾害占全国自然因素引发灾害的99%。
4.地质灾害成功预报情况
2008年1-3月全国共成功避让各类地质灾害22起,安全转移人员3582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2839.8万元。

注:数据依据2008年1-3月各省(区、市)地质灾害月报和速报,所涉及数据均未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