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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固体废弃物管理及处理规定

2007-06-15 08:51:32  作者: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  来源:  浏览次数:564  文字大小:【】【】【

总则

为了规范所固体废弃物的分类,防止固体废弃物因分类不清随意弃置对环境造成污染,特制订本标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各部门及所承接的地质调查及科研各类项目施工现场在生产活动或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的控制管理。

职责

3.1 物业管理处负责组织制定固体废弃物处理规程,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2 各相关部门及项目组负责所辖生产、生活场所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回收管理和不可回收垃圾的处理工作。

控制要求

4.1 固体废弃物的分类

4.1.1 不可回收垃圾:在自然条件下易分解的垃圾及没有回收价值的固体废弃物。   

4.1.2 可回收垃圾:指具有回收价值的固体废弃物。

4.1.3 危险废弃物: 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弃物。

4.2 所办公区废弃物种类

4.2.1 不可回收垃圾:菜叶、剩菜剩饭等食品垃圾、花草、腐叶等植物垃圾、纸巾和厕所用纸。

4.2.2 可回收垃圾:主要分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4.2.2.1 废纸:各种办公用纸、纸杯、报纸、期刊、图书、各种包装纸、广告纸、纸餐盒等,但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

4.2.2.2 塑料:各种塑料袋、塑料包装物、一次性塑料餐盒和餐具、牙刷、杯子、饮料瓶等,但不包括沾有油品、油漆、油墨、染料或化学试剂的塑料包装物,如墨盒、硒鼓和使用后的耐油手套等。

4.2.2.3 玻璃: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玻璃碎片、镜子、灯泡、暖瓶等。但不包括曾电镀或盛装过化学物质的玻璃容器如暖水瓶、日光灯管、破损的温度计、化学试剂容器、废油及化学废液玻璃容器等。

4.2.2.4 金属:各种废旧机器零件、阀门、废弃的油罐金属附件、铅封、易拉罐、罐头盒、牙膏皮等。

4.2.2.5 布料:废弃衣服、废桌布,未沾过油品和化学试剂的抹布、拖布和布制手套、洗脸巾、布鞋等。

4.2.3 危险废弃物:办公有害类废弃物

a) 各种办公用油墨、染料或化学试剂的塑料包装物,如墨盒、硒鼓、色带等;       

b) 各种含锌、含镉电池,如现用1号、5号、7号电池和手机电池、汽车蓄电池等;

c) 各种荧光屏和含汞灯管,如废弃电视、计算机荧光显示器和日光灯管等;

d) 各种含汞类玻璃计量器具。

4.3 固体废弃物的收集

4.3.1 物管处根据环境情况,在指定位置设置收集箱,并进行分类标识。各管理部门应按指定收集点进行分类归集。各开发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在生产和非生产区域设置不可回收垃圾、可回收垃圾、危险废弃物回收物回收箱,并配有相应的标识。

4.3.2 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放置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箱及危险废弃物回收箱,其放置原则如下:

a) 各种废弃物回收箱应放置在公共环境,要设在易于查找、易于投放的位置;

b) 各种废弃物回收箱应放置在防风避雨位置,以防止回收箱被风吹倒,垃圾倾倒扬散或雨水进入回收箱混成污水流出,对周围环境造成新的污染;

c) 各项目在野外施工现场如修理间、油库区,设置可回收垃圾箱和危险废弃物回收箱,收集各种建筑垃圾。在办公区域如办公室附近,设置可回收垃圾箱和危险废弃物回收箱,收集各种办公垃圾。

4.3.3 部门领导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固体废弃物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指导员工按规定将生产、生活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分类放置到指定的回收箱。

4.3.4 在办公区域设置的危险废弃物回收箱只收集危险废弃物中办公有害类废弃物,不允许放置含油类废弃物或其他类垃圾。

4.3.5 物业管理处应要求相关方定期对回收箱进行清理,分类集中各类废弃物,定点存放,及时清运回收。

4.3.6 各项目施工现场固体废弃物存放地点应有防扬散、防雨、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以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新的污染。

4.4 固体废弃物的处置

4.4.1 物业管理处指定相关方负责定期处理本单位各种固体废弃物。

4.4.1.1 对不可回收垃圾,如果皮、菜皮、剩菜剩饭等生活垃圾,可按城市垃圾自行处理;

4.4.1.2 对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集中收集,各处室可自行联系当地废品回收相关单位定期回收处理;

4.4.1.3 危险废弃物应集中收集,妥善保管,定期通知本地区相关部门回收处理。

4.4.2 对危险废弃物,由物业管理处指定相关方联系国家相关机构认定的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合法单位,定期统一收集,有偿回收处理。

4.4.3 物业管理处负责处理危险废弃物,应在固体废弃物排放记录表进行登记,注明危险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回收处理单位和处置方法。

4.5 固体废弃物管理的检查和监督

4.5.1 物业管理处负责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固体废弃物管理的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各部门环境绩效综合考评内容之一。

4.5.2 物业管理处在各部门固体废弃物管理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可启动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引用文件

 《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控制程序》        XAGSC-QEO-P27-2006   

6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赵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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