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2日 星期五

地质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地调局西安地调中心 作者:西安地质调查中心 发布时间:2011-09-19

  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统一部署安排,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中国地质调查局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办法(试行)》(中地调函〔2011〕119号)及2011年地质调查项目计划,对部分区域地质调查、区域物化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优选项目承担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招标内容及项目名称 

  青海、 新疆地区1:5万区域地质调查以及区域地球物理调查、 区域地球化学调查项目共计32个。 项目名称及工作周期见表1。

  表1  公开招标项目一览表 

  

  二、 招标工作简要说明 

  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工作需要,对参与项目竞争单位的综合实力进行考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业务能力:包括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人员业务素质与水平、装备水平、管理水平、社会诚信等。

  (二)技术水平:包括竞标单位同类项目以往业绩、本项目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的先进性。

  (三)合理报价:包括按照项目总经费及年度经费控制数和立项申报阶段编制预算的要求编制的项目总预算、本年预算。

  具体工作任务、预期成果、工作要求以及总经费、年度经费控制数等详见招标书。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投标人根据投标项目类别不同,应具有相应的区域地质调查、区域地球物理调查、区域地球化学调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具有承担过类似工作的经历和良好信誉;应承诺认真实施项目的技术要求与工作安排。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中标后主要工作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 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一)招标公告发布

  招标公告在国土资源部网站、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和西安地质调查中心网站上发布。

  (二)招标书领取

  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所列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免费领取招标书,或复函(传真)我单位,收到后由我单位邮寄招标书。

  领取地点: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招标办公室(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东路438号办公楼301室)。

  领取时间:2011年9月20-27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

  登记并领取招标书时,领取人必须同时提交下列有关文件:

  1.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有关资质复印件(核对原件);

  2.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3.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 需邮寄招标书的单位复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须说明投标单位全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姓名、电话及手机、拟投标项目名称等。

  未按上述规定领取招标书并登记的其他潜在投标人无权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 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 投标书接收信息

  投标书接收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

  投标书递交方式与地点:由投标人于2011年10月13日12:00之前自行递交或挂号邮寄西地质调查中心招标办。招标人对收到的投标书予以登记,邮寄的投标书按照邮局递送招标人的日期和时间登记。在规定期限后送达或寄达的投标书,将被原封退回投标人。

  七、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东路438号

  邮 编:710054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西安地调中心招标办公室029-87821993(电话及传真)

  赵玉洁:13991850663

  丁 夏:18291801812

  芦书文:13909254929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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