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国家有关的保密制度,不论在职还是离职的专职资料管理人员,都要严守档案资料的秘密,不允许对外随意传播档案资料内容。
二、熟悉馆藏档案资料内容,热情接待查阅人员,尽力满足利用者的需要。
三、接收、移交或离职时都要按规定办理档案资料移交手续:填写交接清单,交接双方当面清点案卷并签字,不能单方签字或随意涂改。
四、明确资料管理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涂改、损毁档案资料及玩忽职守等违规行为。
五、高度重视档案资料信息安全,有关档案资料信息上网由专人负责,并严格遵守审批制度。
六、遵守档案资料库房的各项规定,严禁带非本馆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库房,不将除档案资料和档案用品以外的其他物品带入库房,严防在库房区域使用明火。
七、办公室内物品堆放整齐,柜内物品堆放整齐,不得在墙上乱钉、乱挂、乱贴,保持办公与阅览环境的整洁卫生,自觉遵守馆内各项安全制度。
八、在档案资料的接收、服务利用等活动中,必须实事求是,秉公办事,杜绝收受礼品。
